附录 D. 企业主体资质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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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1. 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可为无限、永久、长期、不约定期限、永续经营或“*”(以上六种营业执照有效期可任意填写,暂不做限制)。 如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为空,则有效期应根据资质、信息有效期填写标准进行填写(有效期填写详见1.2);

  2. 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日期为每年3.01日-6 .30日,年检合格后会加盖上一年度年检章, 发证时间为两个自然年度年检日期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无上一自然年度年检章,此类营业执照系统内有效期需选择为下一年度年检截止日,即下一年度6.30日;

提示

营业执照有效期为空白的客户,有效期填写按如下标准;

  1. 发证时间在2012.03.01之后的用户,有效期需填写为2014.06.30,不考虑年检章;

  2. 发证时间在2011.03.01-2012.03.01之间的用户,有效期需填写为2014.06.30,不考虑年检章;

  3. 发证时间在2011.03.01之前的用户,必须加盖2011年年检章后有效期可填写为2013.06.30,如无2011年检章则以资质已过期拒绝;